均豪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编号:JC/ZD002-05-2004(1)本章第1页共3页第0次修改培训风险防范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避公司培训风险,加强培训工作的专业化管理2.适用范围均豪全体员工。3.职责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总部组织的培训风险防范工作。3.2项目部行政管理部负责项目内部的培训风险防范工作。4.术语5.程序5.1风险防范的培训项目5.1.1由公司总部组织,聘请培训讲师,由公司或项目部承担培训费用的大培训项目。5.1.2由项目部组织,聘请培训讲师,由项目部承担培训费用的培训项目。5.1.3公司总部批准,由总部或项目部组织并承担培训费用,取得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书的培训项目。5.2培训风险防范的执行程序5.2.1总部组织的大培训5.2.1.1参加总部组织的外派培训时,项目部参训人员必须经项目部执行总经理或执行经理同意,总部人员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培训。5.2.1.2在正式参加培训之前,受训人员必须与公司签署《外派培训合同》,拒不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人员不能参加此次培训。合同一式二份,合同中应注明培训内容、费用及时间,合同加盖公司总部公章,公司及个人各执一份。5.2.1.3培总部行政人事部留存《外派培训合同》原件,项目部行政管理部留存复印件,培训经理完成助理级别以上人员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统计工作,各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完成主管级别以下(包括主管级别)人员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统计工作。5.2.1.4助理级别以上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必须根据外派培训合同的签署情况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注明有无外派培训及费用,并签字确认。5.2.2项目部组织的培训5.2.2.1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外派培训时,参训人员必须经项目部执行总经理或执行经理同意,方可参加培训。5.2.2.2在正式参加培训之前,受训人员必须与公司签署《外派培训合同》,拒不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人员不能参加此次培训。合同一式二份,合同中应注明培训内容、费用及时间,合同必须到总部备案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及个人各执一份。5.2.2.3项目部助理级别以上人员《外派培训合同》原件报总部行政人事部存档,项目部保存复印件,由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