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ZHPM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编号:GG-28工程规章工作手册版号/修改状态:B/0装修流程图一、到物业公司办公室领取装修申请表格、资料二、业主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施工单位写字楼、商场装修经消防局防火科审批三、到物业公司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四、到物业公司财务室缴纳各项装修管理费用五、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办理施工人员进场手续六、装修施工七、物业公司初验八、办理施工人员退场手续及退领办证押金九、物业公司复验(初验三个月后)十、退领装修押金为加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住户的生活秩序,使住户安居乐业,参照《京建法[1999]4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公司对房屋装修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凡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均需遵守。一、装修审批1、房屋装修前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到物业公司申报,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管理协议书》经物业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修;应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并确定防火负责人。2、装修作业人员,凭身份证或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出入证,凭装修出入证,方可进入楼宇进行装修。3、装修工程完工后,经物业公司复验,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发生,物业公司退回全部押金;否则,要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押金数值与赔偿数值存在差额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4、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需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二、装修检查范围1、房屋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房屋原有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2、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消防管线、供电、供暖线路、通讯线路、屋面的防水隔热层等。禁止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3、需将原门窗改换为其他门窗的,须经过审批。由物业公司按小区或整栋楼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统一施工期限的原则协调安排。4、地面装修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