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ZHPM大厦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编号:GG-25工程规章工作手册版号/修改状态:B/0为了加强楼宇修缮和业主装修工程的临时施工用电管理,确保大厦电源线路安全和电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大厦住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规定。1、分公司对楼宇进行重大修缮工程使用施工电动设备和电动工具的用电量,必须限制在不影响大厦正常运作和在大厦供电负荷量允许范围内。维修班在报修缮计划时,必须同时上报用电设备,经分公司批准后,才能组织施工。2、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消防和安全用电要求。3、用户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使用电动工具的名称、数量和规格,必须在《装修登记表》中写明,同时分公司要派专业人员对其电动工具进行检查核实。4、凡进入大厦内进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配备分线电闸箱和安装电表,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线路应有合格插头插座,并在分公司专业人员指定地点接线,禁止乱拉乱接电线。5、进入大厦的临时施工人员使用的电动设备和工具,必须在分公司规定时间内使用,禁止在其它时间内使用,以防发出各种噪音影响住户和邻居的正常休息。6、分公司专业人员有权对违章操作的人员和电动设备工具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电动设备及工具的使用。对不听劝阻者,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停止施工。7、本规定与“装修管理规定”同时执行,互为补充。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