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山美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则为了加强西山美庐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宾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精神,结合西山美庐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按照开发商要求,西山美庐的消防安全管理由侨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总协调,由其成立西山美庐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发商、双新公司、常驻项目的承包单位以及侨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所属各部均须在其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执行本制度。西山美庐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在公安消防部门监督及西山美庐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防火工作,人人有则。办公区每个员工都要尽职尽责做好消防工作,要有高度的消防意识和安全责任感。第一章消防组织第一条北京西山美庐由侨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西山美庐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由总经理任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任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所属各部门负责人任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开发商、双新公司、常驻项目的承包单位及侨乐公司所属各部均须成立消防领导小组,由一名经理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班组设消防安全员,西山美庐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侨乐保卫部,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发生火情时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及侨乐保卫部消防主任即时组成消防指挥部,负责火灾的扑救指挥及善后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现场或消防中心。第二条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三级检查制(即:消防安全委员会、各单位或部门、各班组)侨乐保卫部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工作,各单位或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工作,各班组每日下班前检查一次防火工作。第三条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实行“四定”即: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负责人,定解决隐患时间。第四条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对重点要害部位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每班都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备有充足的消防器材。第二章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市消防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中心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一、北京西山美庐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第五条消防安全委员会在总经理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政府发布的消防法规和有关指示,并结合西山美庐的实际情况,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