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侨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消防治安保卫责任书为了加强北京西山美庐的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根据《北京市防火责任暂行规定》、《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暂行规定》和西山美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各单位的安全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制定《消防治安保卫责任书》。1.消防治安保卫工作目标1.杜绝重大、特大火灾事故;杜绝伤人、死人事故。2.避免发生责任火警、火灾事故。3.重大节日,重点保卫任务期间不发生火警事故。4.减少一般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杜绝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2.内部消防治安保卫工作责任1.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工作要有计划、有布置、有要求、有考核。分工明确,人员落实。2.贯彻执行消防、治安保卫法规,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管理。按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制度和措施。3.按要求配备专职、兼职消防干部,确定防火员,建立义务消防组织。4.对义务消防员进行定期培训,使之达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5.配备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充足、完好、有效。6.确定防火重点部位,按要求建立防火档案,专人负责,重点管理。7.负责管理业/租户的部门在其入住时,必须与之签定《消防治安保卫责任书》,双方共同负责防火工作。8.建立严格的值班巡逻制度。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特定时期应由领导带班查岗,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9.定期组织防火、治安检查,重要任务期间,领导应带队普查。坚持实行三级检查制:保卫部月检查、部门周检查、班组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10.凡因部门经理未向本部门人员宣传、贯彻消防治安保卫责任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而造成事故者,除追查肇事者的责任外,也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3.保卫部监督职责1.负责监督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治安法规。2.组织、督促各单位开展防火宣传检查,排除火险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3.有关消防、治安保卫工作的细则,请各部门参照北京西山美庐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