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山美庐员工消防安全须知为保证西山美庐的安全,全体员工必须熟知消防知识,在遇到火情、火险时有序、有效地报警,并投入抢险。1、消防知识和职责:1.员工必须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消防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技能。2.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设备摆放的位置及使用方法。3.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损坏。4.不准私自拉接临时电线或安装电气设备,如因工作需使用的,须经保卫部批准,经电工安装检查,试用后方能投入使用。5.各部门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到保卫部申报,办理动火证。6.严禁在中心内各通道堆积物料和废弃物,严禁焚烧物品。7.严禁在非吸烟区内吸烟。8.下班离岗时要做到电器断电,不留火险隐患。9.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动火者有权制止、报告。10.员工遇有火情无法自救时,应使用防火栓旁边的报警装置立即通报消防中心(红色方形盒中间为圆形玻璃,标有英文FIRE,打碎玻璃,按钮即可),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的发展,抢救贵重物资及重要文件档案、疏散宾客,并救护伤员。2、报警程序:1.员工发现火险隐患,应以主人翁责任感,报部门负责人及保卫部采取措施,严重时直接报消防中心。消防中心电话为6259.7205、82592110。2.员工遇初级火情应立即向消防中心报警,同时使用消防器材进行自救,灭火后将详情报部门负责人及保卫部。3.任何员工不得擅自对外报警。PAGE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