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物业移交与接管验收文件编号:WDWY-MM74版本状态:A/0生效日期:2005/01/011总则1.1接管验收是指发展商在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该项目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物业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全体业主为防止接管物业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广泛投诉而采取的替业主提前服务式的验收。1.2通过以顾客期望为中心的接管验收,可以更好地帮助地产开发把好质量关,维护万达品牌。因此,项目所在公司、物业分公司均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有计划地做好物业验收及接管工作。1.3由于接管验收的重要性,为了更有效地监督工程保修、整改的实施,在接管验收结束以后的工程尾款支付期间,需增加物业总经理支付审核的权力。1.4在进行接管验收策划时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在项目入伙前预留一段充分的时间完成接管验收工作,便于整改接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2相关职责界定2.1物业分公司负责成立接管验收小组,编制接管验收方案并实施,撰写接管验收报告,进行问题复验及编写复验报告。2.2项目所在公司负责成立物业移交小组,提供符合移交条件的物业,配合接管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维修、整改。2.3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负责对接管验收进行指导,关注验收接管中的共性问题及可能引起重大投诉的各种质量隐患。3工作程序3.1项目物业移交与接管的前提条件a)水、电、煤气(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等已开通,具备试验条件;b)各种机电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运行条件;c)楼宇及公共配套设施已清理完毕,具备交楼条件;d)卫生间已注满水,具备做48小时闭水试验的条件;e)所有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及业主资料已准备完毕;f)单体建筑已通过市质检部门验收。3.2物业移交通知在具备物业移交条件的前提下,项目所在公司应以正式的书面文件通知物业分公司准备接管验收。3.3成立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及物业移交小组3.3.1物业分公司总经理负责成立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并担任组长。成员应包括:资料接收人员、各类工程项目验收人员(项目前期介入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接管验收)、相关配合人员等。3.3.2项目所在公司组成物业移交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总经理、规划设计部门人员、施工管理部门人员、监理人员等,并指定物业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