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项目所在公司的物业管理职能1.执行法律法规及管理公司关于物业管理的制度1.1负责执行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职能的总体经营决策,接受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范围的监督和考核。1.2负责以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形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3负责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向物业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1.4负责组织物业分公司接管物业项目,保证移交物业产权清晰、质量合格。1.5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1.6负责及时、足额向物业分公司支付所有未售出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1.7负责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出示和说明。2.对物业分公司实施监管2.1负责对物业分公司实施管理,提供资源支持,对物业管理成本、进度、质量等经营状况负责。2.2负责对物业分公司财务实施垂直管理,控制物业管理总成本。2.3负责与物业分公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物业管理考核目标,定期对物业分公司进行业绩考评。2.4负责物业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物业管理处(园区)主任的招聘、薪酬、人事任免事项。其中总经理须通过管理公司行政部及物业管理部面试,总经理、副总经理、物业管理处(园区)主任须按《万达集团行政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第二章“聘用权限”第2条办理后方可进行任免。3.对物业分公司的支持3.1负责为物业分公司提供物业启动费及相关的资源支持。3.2负责对物业分公司提供必要的房地产相关业务培训。3.3负责审核、支持和监督物业分公司对外开展物业管理业务承接。PAGE14www.fdcsk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