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御花园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书商务部分投标声明致马鞍山锦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在考察江南御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现场和研究了项目的所有招标文件、图纸后,我方愿接受贵公司投标邀请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上述项目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接到项目开工的指令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递交标书截止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在该期限满期之前,本投标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4、在正式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投标方(盖章):马鞍山市志诚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法人授权委托书马鞍山锦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志诚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公司,特此任命为本公司的正式和合法的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江南御花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投标方面,以该公司的名义代表该公司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必要事务。本授权书于2006年9月13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投标人全称:马鞍山市志诚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公章:公司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复印件前期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成本测算1、工资福利1、管理人员4人×1200元×12个月=57600元2、保安员22人×800元×12个月=211200元3、保洁员14人×600元×12个月=100800元4、维修员3人×900元×12个月=32400元5、综合管理人员5人×900元×12个月=54000元小计:456000元/年6、福利费用456000元×5%=22800共计:478800元/年2、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1、公共照明电费:估算1500元×12个月=18000元2、电梯电费:按照实际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