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及其决定第一节利息与利率第二节利率的计量第三节各种证券的收益率第四节利率的风险结构与期限结构第五节利率的决定理论第六节我国的利率管理体制返回目录我国对公民存款储蓄的原则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第一节利息与利率一、利息在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中,资金盈余方暂时放弃资金的使用权将其多余资金存入银行,由银行通过信用中介将聚集的资金贷给资金需求方。在这一过程中,资金最终使用者(贷款人)偿还给银行超过其本金的一定补偿,这种补偿就是贷款利息。银行支付给资金最终所有者(存款人)超过其存款本金的一定补偿,这就是存款利息。第一节利息与利率二、利息的本质(一)西方古典经济学派的利息理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认为,利息是由于地租存在而产生的,是因为暂时放弃货币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报酬,这就是所谓的“利息报酬论”。亚当·斯密对利息实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提出了“利息剩余价值学说”,他认为利息代表剩余价值,始终是从利润中派生出来的。第一节利息与利率(二)近现代西方学者的利息理论以英国经济学家西尼尔为代表的“节欲论”认为,产生利息来源的原始因素不是资本,而是节欲,是资本家为积累资本而牺牲现在享受的报酬。以庞巴唯克为代表的“时差利息论”则认为,利息来源于商品在不同时期内由于人们评价不同而产生的价值差异。以费雪和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在时差利息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均衡利息论”。认为,利息率作为使用资本的报酬或资本的价格是由资本的供求决定的。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提出了“流动性偏好论”,认为利息是人们在特定时期内放弃货币周转流动性的报酬,利息率并不决定于储蓄和投资,而是决定于货币存量的供求和人们对流动性偏好的强弱。第一节利息与利率(三)马克思的利息理论利息的性质决定于利息的来源。利息是财富的分配形式。在一定意义上利息可以称为是借贷资本这种特殊商品的价格,任何时候都由供求决定。综观马克思利息性质理论,利息来源于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利息来源的质的规定,由利润分割出利息是利息分配的质的规定,作为借贷资本价格体现了利息率作为交易要素质的规定。第一节利息与利率(四)我国经济学界对利息本质的认识利息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