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6日成立业委会咋就这么难2005-07-2712:21:18记者:皇甫昕白磊前段时间北京召开有关物业收费标准听证会的时候,有代表提出要解决业主和物业之间的争议和矛盾,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可是,据调查截至今年4月底北京实现物业管理的小区有2911个,但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只有241个,约占百分之八。不到百分之十的业主委员会,来完成北京市广大业主的维权使命,显然是力不从心,那么为什么北京市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呢,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原因,我们的记者进行了调查。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和已建成的商品房入住率超过50%的或入住率不足50%但首户入住已满两年的小区,可以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有的小区,因为入住率没有达到要求,所以业主委员会一直成立不了。而有的小区已经投入使用好几年了,入住率也早已超过了百分之五十,可业委会也还是迟迟成立不了。某小区的业主告诉记者,我们小区入住好几年了,但是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因为物业管理条例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必须有开发商还有物业管理公司一起参加,本来我们就对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不想让他们参加,但没有他们加入我们就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现实中也确实如此,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由于业主之间并不熟悉、也缺少联系,往往需要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来牵头组织,但是这样一来业主们又会觉得业委会日后会变为开发商和物业的傀儡,而无力于业主的维权,所以对成立业委会的积极性也就不高了。如果小区里问题突出的话,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更不乐见于业委会早日成立,这样业主们也是难有作为。这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们天天想成立业委会,而一些已经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也不是事事顺心如意。维权的过程中由业委会出面显然要比单个业主强的多,但是事情往往并不完全像预期的那样美好,有了业委会也就有了新的问题。例如,业委会委员都是在职人员,为业主讨回权利这需要时间,需要精力。另外,业委会成立以后物业也好,开发商也好把业委会当作挡箭牌,这样做一些维权的工作到比以前更难了。这样一来,原本是业主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之间的问题却演变成业主与业委会以及业委会内部的矛盾。清官难断家务事,无论业委会怎么做、做什么都不会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