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跌入通风井家属获赔十万北京青年报7月29日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本报曾经报道过的大学生散步时闯入科技财富中心工地掉下通风井身亡案,在海淀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财富中心被告北京海欣方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怡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小超的父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2003年9月18日晚9时30分许,正在北京读书的大学生小超进入了尚未正式入住的科技财富中心工地,小超在踏上科技财富中心楼东侧通风井侧的水磨平台时不慎掉入深约9米的通风井内,摔成重伤。2004年9月6日,小超因脑外伤后遗症死亡。小超的父母把财富中心的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法院索赔71万元。一审法院以被告方未严格限制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案发现场未设任何防护和警示设施,小超自己没有尽到注意的义务等理由,认为此案当事人双方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均等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