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调查:73%业主不满物业收费率仅为65%近年来,随着城市新建住宅小区一片片拔地而起,物业管理行业也兴旺起来。由于多种原因,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频频发生,成为社会焦点。物业与业主,原本应该是管家与房东的关系,如今却越来越成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体。在今年初的市人代会上,有代表提出了建议2005年能将物业管理立法的建议案。该建议目前已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本报记者近日对京城部分小区物业收费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不但不同小区物业收费相差悬殊,而且物业服务水平也是良莠不齐,业主不拖欠物业费的小区更是不多见。73%的业主不满意物业前不久,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就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关系等问题,在北京市展开了调查,涉及100个小区和99个物业管理公司,有效样本4681个,问卷回收率93.6%。调查结果显示,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总体评价低,服务质量差的占24.6%,管理水平差的占24.7%,收费不规范的占35.3%,业主没有知情权的占33.3%,高达73%的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其中最突出的是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有53.1%的业主反映物业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公示,42.8%的业主认为物业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不相符,17.5%的业主反映物业乱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问卷中还包括小区保安态度蛮横、车辆管理差、房屋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修理差、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差等问题。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秀霞向记者介绍,近年来,物业与业主之间因收费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愈演愈烈。某花园小区因物业公司管理费、车位费逐年看涨,与当初购房合同中标价相距甚远,导致小区业主们时常在小区内聚众游行发泄。王秀霞建议,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等的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督促物业及时整改。切实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公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内容。业主要提高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入住前认真阅读物业管理公约和合同,慎重签订相关法律文件。物业公司应该剖析病因,寻求解决办法,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物业收费率仅为65%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曾对28个商品房小区调查,物业收费率能达到80%以上的只有14个小区。另据有关部门透露,商品房小区平均物业收费率仅为65%。一位物业公司老总告诉记者,目前物业管理有一种恶性循环的趋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