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两方矛盾的最好方法:物业业主该换位思考记者手记: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水平、管理能力参差不齐,从整个行业面上看,物业公司急需提高综合素质,这样才能向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而从业主方面看,业主在维权过程中,也需要依法、理性地行使权力,这才能达到切实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这也许是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的最好办法。先后换了仨物业服务质量反下滑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住宅区的H小区,住户1700余户。三年来,该小区业主先后享受过甲、乙、丙三家物业公司的服务。物业换了三家,到头来,小区业主们感觉后来的丙物业公司,各方面还不如甲物业公司好。据了解,当初甲公司在小区进行服务时,物业费的收缴率达到85%左右,而现在,小区业主们估计,物业费的收缴率也许只能达到65%。从旁观者的角度看,业主们频繁换物业公司,有“滥用职权”之嫌,可业主们并不这样看。业主们认为,虽然丙公司的服务还不如最先的甲物业公司,但并不能认定当初罢免甲公司的决定是错误的。甲公司当初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业主们更换物业公司,实际上就是要找到一个更好的来为自己服务。小区的主人是业主,物业公司是管家,管家服务不好,主人当然有权利找一个好管家来为自己服务了。没想辞退甲物业反而各自奔东西据调查,为H小区服务的甲公司属于开发商的派生企业。1998年,开发商与甲公司签了三年的前期物业合同。2002年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根据条例规定,H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当时,甲物业公司与H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已过期两年了。2003年5月,业主委员会要求与甲公司重签物业合同。但是,在草拟新的合同条款时,由于双方诉求甚远,谈了几个月也没有达成一致。该小区现任业主委员会“召集人”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并没有想辞退甲物业公司的意思,因为小区有两栋11层的小高层,如果甲物业公司撤出,电梯、公共设施的维护会停滞。所以,他们的初衷是希望甲物业公司能够留下来,但必须整改提高服务质量。但是,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没能达成一致。双方谈不拢,只有好离好散,甲公司于是退出,小区招标选了新的物业公司。由甲换乙本正常投入不够又退出甲物业公司退出后,多家物业公司竞投对H小区的管理权,乙公司最终胜出。2004年3月,双方签了一年的物业服务合同。乙公司刚进驻时,业主们觉得小区环境确实有了改观,感觉乙比甲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