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拍照!事情竟然发生在自居的小区内!2005年08月03日10:01来源:广州日报家住广州市番禺某小区的业主爱玛近日准备在自己居住的小区花园里拍照,却被女保安制止。面对爱玛的质疑,女保安的解释是:“这是我们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为何作出这种匪夷所思的规定?该公司主管这样解释:“这是为了防止其他小区有人来偷拍小区的楼盘资料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对此,广东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刘曲梅律师认为,小区的花园属于小区业主公有的财产,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代表业主来管理小区,并没有权力阻止业主在小区内进行拍照,这是对业主正当权益的侵害。事情起因:保安以种种借口阻业主拍照据爱玛介绍,前几日由于心情比较好,加上艳阳高照,她便拿起相机到小区的林阴小道上去拍摄照片。然而,正当她举起相机时,突然走过来一名女保安对她说:“小区内不允许拍照,请你配合。”对于这名女保安的要求,爱玛感觉很诧异。女保安解释说:“因为在小区拍照,会涉及业主隐私,所以不许拍。”“我只是拍风景。风景不是大家的么?”爱玛对此解释更加不可理解。“风景也不能拍。这是规定。如果你拍生活照,可以。我们不知道你拍了照片拿到哪里去,用来干吗,所以不许拍。”女保安仍然不愠不火。爱玛又气又想笑:“要知道,我在家里可以清晰地拍到小区楼盘的外观,楼盘的内观;在较高层用长镜可以拍到小区全景,物管能禁止吗?要不要去每一家每一户发告示:不许拍照?!”虽然对于爱玛的诘问,女保安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但由于心情被破坏了,爱玛最终还是离开了小区的林阴小道。事后,心怀不平的爱玛还是把这一遭遇“捅”上了小区的网上论坛。没多久,网上立即出现了60多条回帖。在这些回帖当中,该小区不少业主也讲述了自己在小区拍照同样被保安制止的遭遇。业主讨论:开发商怕留下对己不利证据?在这些回帖当中,有业主表示:“我拍了照片作何用途,那是我的事情,与你物业管理公司无关。如果你认为我所照的任何照片侵犯到了你的任何权益,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告我。但是请记住:你没有任何权力干涉我照相。”而另有业主提出:“因为现在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的开发商是属于同一个集团的。而开发商害怕业主在小区拍摄的照片记录了小区现有的面貌,而如果将来开发商要将小区现有的面貌改变,一旦业主要反对,这些照片对开发商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