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水质检验不合格被媒体曝光案案例案例简述:五月份,某公司四季花城会所响应区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活动动员,申报参评市A级游泳场。会所组织泳池管理员学习参评标准,并对照进行完善整改。5月23日,区卫生局前来小区泳池取水样,表示将寄回检验结果,并于25日再次对现场进行了考评,现场提出增设强制喷淋设施、药房加排气扇两项建议,会所即时跟进整改。此后卫生局一直没有通报考评结果。至六月二十六日,公司发现报纸上六月二十一日发布了题为“11家游泳场水质抽检不合格”的报道。四季花城泳池因PH值不达标而位于其中。案例分析:1.连续下大暴雨,救生员根据体系文件的规定加大了加药量。5月23日当天下大雨,救生员为保证雨天PH值不偏低,根据公司体系文件的规定拟将PH值调到上限(8.2-8.5),于中午14:00左右补加了一部分药,加药后不到半小时(约14:30左右),卫生局就来到四季花城会所抽取水样,直接导致了政府部门抽查水样的PH值略高。2.根据国家标准,泳池的PH值应该在6.8-8.2之间。考虑到雨水偏酸的情况,公司文件规定在下雨的天气内要将PH值调高本无可厚非,但超过了国家标准所要求的范围,存在风险。3.公司的重视不够,不仅对A级泳池的评选过程未跟进,在水质检测一事上,也未予关注主观上以为考评组会以5月25日现场的检测结果为准,未持续跟进,没有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造成信息滞后带来的被动局面。案例启示:1.在适逢暴雨天气,同时泳池水质也正在调试这种特殊情况下,当卫生局检测人员来检测水质时,应说明因为天气原因,水质无法保证稳定,需要进一步调试,同时在调试期间也不会向业主开放,婉言谢绝检测要求,建议其在正常开放时间来检测。2.在卫生局检测人员取了水样回去检测后,公司对此应保持跟进,及时沟通和了解相关信息,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3.公司在设定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时,不能超越国家标准所要求的范围。(分析:陈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