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紧急避险”撬业主房门遭质疑“单元楼内有天然气味,天然气公司赶到后关闭楼层总阀门,这就说明其险情已排除;然而5天后,物业服务中心却在没有我的许可,也无任何合法法律手续下撬开我家房门,让人非常气愤。”昨日,枫叶新都市业主王先生质疑小区物业,为何问题搁置了5天,物业服务中心在有充足的时间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情况下,置法律于不顾,强行将他家房门撬开。???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秦华天然气城西客户服务中心了解事发当天的情况。当时处理此事的刘姓工作人员说,他认为在王先生家与一楼邻居之间的楼层连接层内肯定有一个大的漏点,至于当时为何不漏天然气了,极有可能是被管道内的渣子堵住了。王先生家里到底有没有漏气点,他也说不准。居民家里有渗气点也是属于正常现象,不会对居民的生活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王先生对记者说,如果当时他家里确实发生了漏气,威胁到小区邻居的生命财产安全,即便是把他的门砸碎了,也能接受。???随后,记者来到枫叶新都市物业服务中心作进一步了解,该服务中心经理郭强让记者采访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C3-3单元楼已经关闭天然气5天了,居民没有天然气做饭、供暖是属于紧急避险。”枫叶新都市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毛新荣说完后,拒绝回答记者提出的什么是紧急避险?为何在有充足时间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时,而不去申请先予执行却撬门????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律师顾跃堂认为,物业服务中心请求天然气公司检查、处理小区内天然气泄漏问题,每位业主应予以配合;当业主不予配合时,应采取法律手段强制进行,比如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本案中,首先,天然气公司将楼层总阀门关闭,也就意味着险情已被排除,不适用于紧急避险。其次,物业服务中心为了其他业主生活的正常需要,在情况紧急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但物业服务中心在5天之后,既没有得到业主王先生的许可,又没有通过合法程序打开业主家门,该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法律没有赋予物业服务中心、业主委员会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打开业主房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