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失盗物管不管了案例家住海珠区新港西路某小区的任先生一家就遇到这样的倒霉事。几天前的早上,任先生全家整齐置放在门外的5双鞋竟然全都不翼而飞了!任先生认为,邻居都是有一定素质的人,绝不至于偷窃别人的旧鞋,加上小区单元都是封闭式的严密管理的,外人一般难以入内。这一定是与物管失职有关。当他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时,物管公司竟拿出业主公约,振振有词地说,“业主公约明确规定……物管概不负责……”原来在收楼时签订的一大堆由物业管理公司交给他的合同当中,其中也包括了一份貌似宣传小册子般的业主公约,里面不合理的规定竟然成了物管卸责的托词。任先生在气得无话可说之余,也很后悔当时轻率地签了这份业主公约。点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集体合同,业主个体即使是对业主公约提出异议,实际上也是难以变更的。对此,有人指出,业主公约应由全体业主制订而并非由物管公司制订,而业主在操作上难以形成共同意志、在前期业主无法制订公约的前提之下,建议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起草一份示范性的“业主公约”供广大的小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