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承诺还服务费物管公司为诚信“买单”日前,石家庄市石府房地产开发公司、石家庄市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业主告上法庭。原因起于该开发公司向业主做出免交物业管理费用的承诺,但业主入住后又翻脸不认账,照常收取物管费。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应履行承诺,不得再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据业主原告冯先生称,按购房时的约定:被告承诺在房款外收取物业管理基金3万元,以其产生的利息作为物业管理费用,以后不再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3万元的所有权归原告。但2002年10月23日,被告石家庄市定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西山花园总服务台发出《致业主公开信》,要求业主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冯先生于2002年10月29日收到该公司发出的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通知,冯先生以购房时所交3万元物业管理基金为由,未按通知时间交费。石家庄市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于2002年10月31日对业主冯先生居所停止供电。冯先生一纸诉状,将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石家庄市石府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单位石家庄市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河北鹿泉市人民法院根据西山花园业主冯先生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公开审理,做出了被告不得向原告另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并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已收取原告冯先生的物业费896元的判决。石家庄市石府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石家庄市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接到一审判决后不服,上诉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石家庄市石府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张健表示,石家庄市西山花园是他们公司开发建设的,西山花园建成后,他们也的确有过这样的承诺,但终生免收物业管理费只是针对前30名购房户的一种奖励政策,而且这一承诺已写进了前30名购房户的合同。对于第30名之后的其他购房户,当时也曾提出免收物业管理费的要求,但经过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后,出台了针对一定期限内的购房户免收3年物业管理费、第4年和第5年减半收费的办法,并口头通知了这些业主。事情并未结束。石家庄市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费用不足为由要求撤出,该公司认为业主们不承担物业理费公司将无法维持正常运转。物管公司被判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后,目前许多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下降表示强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