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盛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与安全工作责任状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安全维护投资广场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促进投资广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规定,特签订2003年消防与安全工作责任状。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各租户单位负责人。二、投资广场消防安全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各租户在物业管理公司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三、投资广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体租户应自觉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及接受消防安全部门、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管理,共同维护投资广场的消防与安全。四、实行业主防火、安全责任制,业主或租户为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自己工作或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五、消防通道、楼梯走道及出口必须保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楼梯出口等部位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不能损坏广场的公共消防设备,为各楼层配置灭火器材,使之保持完整有效。六、租户室内严禁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雷管、炸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投资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七、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及乱拉、接电线。八、不能在广场内公共场所燃烧纸张、杂物等废弃物品。九、租户需要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十、租户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物业管理公司〈电话8526719,内线8999〉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十一、投资广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在公安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指导下进行。十二、广场内各单位、租户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条例、规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物业管理公司搞好治安工作,维护投资广场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定团结。十三、投资广场进出口设有门岗(大堂岗、西门岗、南门岗等)执勤点,进出广场的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接受保安员的询问和检查。十四、各租户雇请的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保安岗登记,租户应教育雇请人员遵守治安管理规定,并承担因其违法的连带责任,不得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和赃物,对违法犯罪人员和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主动举报。十五、租户要妥善收藏贵重物品并锁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