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编号:VKWY7.5.1-G02-F2版本:C/0表格生效期:2005年2月1日序号:一、总则:为加强对管理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或租、住户)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装修人、装修单位和管理处各执一份,《项目装修注意事项》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二、责任范围:1、业主(或租、住户)选择的装修单位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业主(或租、住户)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2、业主(或租、住户)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管理处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查并取得《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办理《人员临时出入卡》方可开始施工,且施工前须将装修事宜告知邻里。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在户门外张贴,将本协议书张贴在装修户门内。《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由管理处装修巡查人员张贴于户门内,用于装修巡查记录,装修完工后业主须带此表办理装修检查手续。3、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大厦)应佩带《人员临时出入卡》,否则管理处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大厦)施工。4、装修前业主(或租、住户)和装修单位各交纳装修保证金元,施工人员《人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按元/张的标准收取,业主(或租、住户)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元。5、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业主(或租、住户)签字确认的《装修申请表》相符,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管理处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节假日及入伙六个月后的装修按管理处统一规定执行。6、装修完毕,业主(或租、住户)验收合格后,由业主(或租、住户)向管理处提出检查申请,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可在装修检查合格7个工作日后退还装修保证金。退保证金时间为每周。三、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1)1、所有装修活动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