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汇编文件名称编号版本编制部门行政公文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1、外来公文一般分为两大类:正式公文——包括上级单位及兄弟单位来文;便函。2、内部公文以公司名义发至上级或兄弟单位、政府机关、相关单位或发至公司各部门红头文件,包括一些请示、重要通知、公司的重大决定、规章制度的颁布等。3、各部门下发至物业管理中心的有关通告等规定性文件。4、各部门、物业管理中心的会议纪要、通知等。二、管理程序:1、公文接收2、登记1)综合管理部收到公文由综合管理部文员进行拆封。2)按来文机关进行分组编号,填写《公文阅办单》,附在公文前面,并检查来文的页数、附件是否齐全,如不全应提出索补的建议,按照来文的急缓程度分急件和慢件,急件需特别说明。3、拟办所有公文登记后报送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检阅,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要简明具体,对有必须在短期内办完的公文,应注明催办及检查时间。4、批示由综合管理部文员将批注“拟办”公文上报总经理进行批示,总经理同意综合管理部拟办意见时,可在“公文阅办单”批示栏内签字,如认为不妥可重新批示或加注明。5、分办及传阅1)综合管理部文员将经过批示的公文(附《文件阅办单》)送承办部门办理或送有关人员和部门传阅。2)传阅时各部门应在公文阅办单内签字并注明接件日期,文员应在传阅登记表上进行登记,以便查阅传阅进展情况。急件,先办理后传阅,慢件可先传阅,后办理。3)传阅文件时,传阅人如发现有必要补充和纠正事项应通知综合管理部。6、传阅后的落实。1)承办部门在接到公文后,立即组织对公文的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对于不属于本部门所承办时,应立即将公文退回综合管理部要求重批,凡不进行处理又不退回的,若延误工作由接文部门承担责任。3)催办的公文,批示在公文阅办单上注明检查日期,综合管理部文员按检查日期到办文部门检查办文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汇报。7、回复、存档1)办理完的公文,需要回复时,由承办部门起草回文,经审批后发出,并即时将办完的公文交综合管理部归档。2)办理完的公文,不需要回复的,由承办部门在公文处理单上注明办理情况。办完后的公文应尽快交综合管理部归档,归档时间不得超过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