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汇编文件名称编号版本编制部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公司档案的综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公司档案的立卷和归档1、公司接收或下发行政公文、以公司名义签属的合同及协议等文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立卷、归档;2、向各项目下发的各种规范、制度、流程等文件由品质部负责立卷、归档;3、财务帐册、财务单据及有关文件资料由财务部负责归档;4、各项目的主体及公共设施、配套设施的竣工图纸,验收材料、批文报件由技术部负责归档;5、公司下发的各类公文及各项目向业主下发的各类通知等由各项目负责归档。二、归档文件材料要求1、文件纸质较好,纸大小规格统一,一般用标准的A4公文纸。2、字迹端正、清楚。最好用打字油印件,抄写要用碳素墨水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3、文件要有明确的标题、文号、主送、抄送、抄报、抄发单位。发文稿纸上各栏内容应填写清楚。领导签发文件要用黑墨水或蓝黑墨水,不能用圆珠笔色墨水,文稿和正文同是存档。4、材料齐全、准确。每项活动要从开始到结束所形成的全套完整材料,统计数字要准确。三、案卷质量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管理和利用。1、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公司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善,利于长期保存。2、管理内容的档案,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要注意密不可分的材料排列顺序:定稿在前,历次修改稿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3、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包括科研、基建、设备等)按阶段、结构、部分进行归档。4、确定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保存。5、凡反映公司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公司、国家建设、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凡反映公司一般工作活动,在长期内对公司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列为长期保管,保管期为十五年至五十年。凡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价值的,列为短期保管,短期保管年限为一至五年。6、立卷视文件材料数量的多寡进行。当同一问题的文件多时,可采用硬卷或单份装订。问题单一,文件较少,又不便一起归类的,可立薄卷。7、卷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好后,装订的案卷无论单面或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