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欠)款通知书编号::您已欠交月物业管理费元、水费元,电费元、其他元、共计欠交金额元,请接本通知后十五日内将所欠费用交所在管理处或我公司财务(深南东路5055号工行大厦五楼505室)。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逾期未交,则按日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连续三个月不交缴,我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多谢合作!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融中心物业管理分公司年月日催(欠)款通知书回执编号: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融中心物业管理分公司催(欠)款通知书已于年月日收到。签领人:交费项目应欠全费(元)备注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其他合计CPM—QR—JR—03/00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