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79--8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6年1月1日关于发布《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l985)1110号根据原国家建委要求由邮电部主编的《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本规范由邮电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邮电部北京设计所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编制说明《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要求,由我部主编,具体编制工作由邮电部北京设计所承担。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和现场试验、测试,总结了各方面的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分四章和三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接地电阻和接地装置等。在本规范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邮电部北京设计所,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邮电部一九八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电信站的接地??第二节电缆线路的接地??第三节杆路、明线和终端设备的接地第三章接地电阻??第一节电信站的接地电阻??第二节电缆线路的接地电阻??第三节杆路、明线和终端设备的接地电阻第四章接地装置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应做到防止外界电压危害人身安全和对设备的损害,抑制电气干扰,保证通信设备正常工作。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企业的电信站、有线广播站及站外线路的通信接地设计。第1.0.3条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的规定。第1.0.4条发电厂、变电站、矿井及防爆环境等有特珠要求的通信接地,以及根据防雷、防强电、防腐蚀、防电气化铁道影响而设置的特殊通信接地的设计,应遵守相应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电信站的接地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