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odefordesignoflowvoltageelectrialinstallationsGB50054.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北京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32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靠拢,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中,为了防止人身间接电击、电气线路损坏和电气火灾,全面采用了国际电工标准,对配电设备的布置,也参照国际电工标准修订了安全措施,在线路敷设中增订了电缆桥架、电缆竖井设计的规定,以及由于电气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增补修改了有关条文。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机械工业部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广安门外莲花河胡同1号;邮政编码:100055),并抄送机械工业部行业发展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机械工业部一九九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第三节对建筑的要求第四章配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