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修订本(CECS72:97)9.0.8各种光缆的接续应采用通用光缆盒,为束合光缆、带状光缆或跨接线光缆的接合处提供可靠的连接和保护外壳。通用光缆盒提供的光缆入口应能同时容纳多根建筑物光缆。光缆和铜缆一样也有铠装、普通和填充等类型。当带状光缆与带状光缆互连时,就必须使用陈列接合连接器。如果一跟带状光缆中的光缆要与一跟室内非带状光缆互连,应使用增强型转换接合连接器。9.0.9光缆布线网络可以安装于一建筑物或建筑群环境中,而且可以支持在最初设计阶段没有明确的各种带宽通信服务。这样的布线系统可以用作独立的局域网(LAN)或会议电视、监视电视等局部图象传输网,也可连接到公用电话网。10、电源、防护及接地10.1电源10.1.1设备间内安放计算机主机时,应按照计算机主机电源要求进行工程设计。10.1.4设备间安放程控用户交换机时应按照《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CECS09:89进行工程设计。10.1.6设备间、交接间应用可靠的交流220V、50Hz电源供电。设备间应有可靠交流电源供电,不要用邻近的照明开关来控制这些电源插座,减少偶然断电事故发生。10.2电气防护及接地10.2.1综合布线网络在遇有下列情况时,应采取防护措施:1在大楼内部存在下列的干扰源,且不能保持安全间隔时:I.配电箱和配电网产生的高频干扰II.大功率电动机电火花产生的些波干扰III.荧光灯管,电子启动器IV.开关电源V.电话网的振铃电流VI.信息处理设备产生的周期性脉冲2在大楼外部存在下列的干扰远,且处于较高电磁场强度的环境:I.雷达II.无线电发射设备III.移动电话基站IV.高压电线V.电气化铁路VI.雷击区3周围环境的干扰信号场强或综合布线系统的噪声电瓶超过下列规定时:I.对于计算机局域网,引入10kHz至600MHz以下的干扰信号,其场强为1V/M;600kHz至2.8GHz的干扰信号,其场强为5V/M。II.对于电信终端设备,通过信号,直流或交流等引入线,引入RF0.15MHz至80MHz的干扰信号,其场强度为3V,(幅度调度80%,1KHz)III.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