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倍数泡沫灭火剂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C4001-84目录1一般要求2使用温度范围3技术指标4检验规则5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发泡倍数在500倍以上的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包括适用于淡水或海水的高倍数泡沫灭火剂),该灭火剂以合成表面活性剂为主要基料,含有一定的稳定、抗冻、抗烧等添加剂。可用于扑救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及一般固体火灾。1一般要求1.1外观应是均相液体。1.2无明显毒性。1.3具有生物降解性。2使用温度范围2.1普通型:一5-+40℃。2.2耐寒型:一10-+40℃。2.3超耐寒型:一20-+40℃。3技术指标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性能应符合表中所列各项技术指标:4检验规则4.1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出厂检验按生产批取样,每批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时把整个包装容器中的泡沫灭火剂混合均匀,然后以同一包装中的三个以上不同部位或三个不同包装中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0升。4.2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性能测试方法按专业标准ZBC84002-84《高倍数泡沫灭火剂试验方法》进行。其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应重新取样测定,第二次测定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不准出厂。4.3新产品试制、重大工艺变更和定期抽验,必须进行全部性能测试。在正常生产中,腐蚀率、A类火灾的灭火性能及老化试验,可以免做。5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5.1包装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用塑料桶和铁桶包装。塑料桶应坚固耐用,其容量可选用25升或50升;铁桶要经过防腐处理,容量为100升。5.2标志包装桶上必须标明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名称、类型、容量、使用混合比、使用贮存温度范围、使用注意事项、生产厂和生产日期,其标志应清晰、牢固。5.3运输和贮存5.3.1高倍数泡沫灭火剂运输、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它类型灭火剂。5.3.2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暴晒,贮存的环境温度在规定的使用温度范围内,贮存二年,其各项性能指标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