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第一章?总?则?本章共七条。规定了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我国消防工作贯彻的方针、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实行的基本制度,明确了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机构及其监督管理的范围,?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责任,单位和公民基本的消防义务以及对消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等内容。本法其它各章条款的规定,都贯穿着总则规定的原则,是总则规定的具体化,在运用其他各章的条文规定时,必须符合总则条文所规定的原则。?[?释义?]?本条是关于消防法立法宗旨的规定。?中国共广党和人民政府对消防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消防法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早在?1957?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6?次会议就批准施行了新中国第一部消防法律棗《消防监督条例》;?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这两部消防法律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加强我国的消防工作,保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替代,消防工作遇到许多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消防条例》的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变化了的客观情况。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于?1995?年?4?月批准发布了全面指导新时期消防工作的《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同时要求抓紧起草新的消防法。在立法宗旨方面,《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是一致的。关于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有三个方面:?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对于火灾,在我国古代,人们就总结出“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经验。随着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