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614.84:621.642.1GB4402-84PortabledrypowderfireextInguishgrs目录1型式、规格2技术要求3试验方法4检验规则5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手提贮气瓶式干粉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1型式、规格1.1型式该种灭火器是干粉型贮气瓶式。贮气瓶在灭火器上安装的型式分为外装式和内装式。灭火器的型号编制方法应按GN11--82《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规定。1.2规格灭火器的规格按充装的干粉重量划分,系列规格分为1公斤、2公斤、(3公斤)、4公斤、5公斤、(6公斤)、8公斤、10公斤共8种。注:括号内的规格应尽量不采用。1.3基本参数1.3.1灭火器在20±5℃时,其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注:1.有效喷射距离指由灭火器喷嘴的顶端起至灭火剂散落最集中点的水平距离。1.3.2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GB4351-84《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第3.3.1款的规定。本标准推荐使用的温度范围为-10℃--+55℃或-20℃--+55℃。在使用温度范围内的喷射性能应符合GB4351-84中第3.3.2款的规定。1.3.3可间歇喷射的灭火器,其每次间歇喷射的滞后时间不得大于3秒。1.3.4灭火器的灭火性能应符合GB4351-84中第3.4条的规定。1.3.5灭火器的总重量不得大于20公斤。2技术要求2.1机械强度2.1.1灭火器和贮气瓶的筒体最小壁厚的设计应符合GB4351-84中第3.6.1款的规定。2.1.2灭火器、贮气瓶的筒体及受内压的器头、筒体与器头的连接零件等的水压强度应符合GB4351-84中第3.6.2款的规定。2.l.3灭火器、贮气瓶的爆破强度应符合GB4351-84中第3.6.3款的规定。2.1.4灭火器的抗振动性能应符合GB4351-84中第3.6.4和3.6.5款的规定。2.1.5灭火器的抗冲击性能应符合GB4351-84中第3.6.6款的规定。2.2结构2.2.1灭火器的操作机构要求应符合GB4351-84中第3.10.l款的规定。2.2.2灭火器应设有自动卸压结构,其性能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