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防水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建第837号1991年12月13日)一、健全防水工程的标准规范。为使防水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有标准规范可遵循,凡当前还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的,应即着手列入编制与修订项目计划;已下达编制与修订项目计划的,应抓紧工作,尽速完成。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近期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修订和完善现行屋面、墙面、厕浴间和地下室等防水工程构造标准图集。二、严格选择防水材料。在防水工程设计中,要依据建筑物的等级、性质、功能和构造等特点,以及本地区的自然条件,选用适宜的防水材料,以保证防水工程质量,减少日后的维修费用。三、实行对防水材料质量使用认证检测。每年由全国防水材料质量使用认证检测中心,对进入市场的防水材料进行抽样检验,通过抽检,确认一批质量可靠的防水材料。对产品技术指标先进且具有良好耐久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的优质防水材料,通过适当形式向广大用户公布和推荐。四、加强对防水工程设计与施工人员的培训。培训要分层次地进行。通过培训,防水工程设计人员应掌握各种防水材料的性能及其设计原则与细部构造的特点;施工管理人员应达到掌握防水材料的基本性能、防水构造作法与基本的施工技术;操作人员应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防水工程施工的操作要领。五、确保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防水工程施工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或行业的标准规范。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组织对图纸的会审,通过会审,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要求;并应编制防水工程的方案和操作说明。施工中,对防水工程中的主要部位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完工后,屋面、墙面、厕浴间均要分别情况进行浇水、喷淋或蓄水试验。六、推广应用性能、质量可靠的新型防水材料和相应的施工技术。对屋面防水材料采用化纤胎或玻纤胎改性沥青卷材的,为保证其达到必要的耐久性和强度一般其总厚度不应少于4mm。七、完善防水工程的维护保养制度。在使用中不得随意破坏防水层。如出现渗漏,在保修期内应由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费用由责任方负责;逾保修期则应委托防水专业队维修。八、加强组织领导。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多,渗漏情况严重的地区和部门,应建立相应的防水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广成熟的施工技术和科技成果,力求在短期内使渗漏得到治理,防水工程质量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