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政研[2003]2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设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新疆建设兵团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为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规范设备管理工作,我们起草了《设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5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联系人:李长征、彭小瑞、张文一电话:(010)68054833、68054954传真:(010)68054953附:一、《设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二、关于起草《设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一:设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管理活动,提高设备管理现代化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所从事的设备规划、设计、制造、销售、购置、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处置等项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与生活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社会物质资源。???第四条?国务院设备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与办法,对本系统的设备管理工作买施指导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地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实行指导和管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委托全国性和行业、地方性设备管理的社会团体,负责相关的设备管理工作。???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保障生产经营与服务活动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