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电梯质量的若干规定(建建第144号1992年3月20号)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高层建筑日益增多,电梯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但目前电梯质量(包括制造和安装)水平不高,问题较多,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影响电梯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提高电梯质量,必须从标准、制造、安装和保养各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为使电梯质量在较短的时间内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特作如下规定:一、制造阶段1.统一标准。标准不健全、不统一,是造成电梯质量不好的一个重要原因。统一修订电梯制造标准是当务之急。修订组要对现行GB7588标准尽快进行修订,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标准,并公布实施。2.淘汰落产品。目前电梯生产企业较多,所生产的电梯型号较乱,一些技术性能落后或已淘汰的电梯仍在生产和销售。新标准发布后,各电梯制造厂要按照新标准的要求,淘汰物耗和能耗高、技术落后、结构陈旧、故障多的老电梯,代之以技术先进、设计合理的新型电梯。“八五”期间要分批淘汰老型继电器控制的交流双速电梯和1米/秒以下的低速电梯;1997年要全部淘汰老型继电器控制的电梯。被淘汰的电梯不准再生产和销售。制造上述电梯的厂家要尽快安排生产新型号电梯或转产。老产品淘汰后电梯生产厂生产电梯的型号要符合选型、定型产品的要求,质量要符合标准的规定。3.全面检查在用电梯质量。凡1990年1月1日后出售、安装的电梯,由制造厂家与安装单位共同负责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立即组织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合同规定,该收费的收费。4.严格按标准更换生产许可证。1992年2月电梯制造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已经到期,今年下半年将开始换发新证。此次换发新证要严格控制。对产品批量小,技术落后、质量差的企业不再发给生产许可证,取消其生产资格。5.严格控制材料及部件、外协配套件的质量。电梯制造厂家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检查和检测,凡使用的材料、部件、外协配套件都必须经过检验,合格的才能使用。选用部件必须要采用获生产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产品。电梯制造必须保证能达到设计性能指标并提供完备的安装图,安装图要经过设计和审定人员签字认可。6.逐步开展电梯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开展电梯质量认证工作,向用户推荐优质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