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天津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自律公约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全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物管行业诚实、守信新形象,努力创建诚信企业和构建和谐社会。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以加强诚信建设,完善诚信机制,在全行业大力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良好风尚为宗旨,根据天津市文明办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天津市物业管理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全行业自觉遵守,接收社会监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物业管理法制观念,守法自律,诚信服务,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行业的共同声誉和利益。二、自觉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树立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努力维护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依法提供物业管理,以人为本实现服务承诺,认真履行职责。三、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企业资质证、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管理服务。四、窗口服务规范化。企业各项管理服务制度,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并上墙。按规定建立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及时受理住户报修及投诉等事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与业主沟通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管理服务场所整洁、有序。五、管理行为规范化。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档案资料齐全,考核制度落实。日常管理中做到服装整齐树形象,挂牌上岗讲规范,态度和蔼讲文明,遵章办事不违规,做好回访重信誉。六、管理服务岗位规范化。企业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尽职尽责,做到管理员业务熟悉,管理有序;接待员热情主动,处理及时;维修员约时不误,便民利民,住户签收,事后回访;司梯员坚守岗位,操作规范;协管员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认真负责;保洁员按时清理,环境整洁。七、自觉遵守“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收费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以及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八、自觉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车辆停放秩序良好,安全防范设施齐全,消防设施完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