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写字楼服务标准中关村科技园区写字楼服务标准一、??本标准的制订基础和宗旨1、???本标准是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管委会”)指导下,由中关村科技园区写字楼商会(“商会”)会员大会通过,并经园区管委会核准的写字楼行业服务规范。2、???本标准的制订、公布、生效和执行应当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园区”)的区域特征及其整体发展的规划、布局和需要,并且接受园区管委会的宏观调控和指导。3、?本标准是微观经济活动中平等市场主体进行自由选择和自由协商的指引性规范,目的是通过本标准的制订、公布和实施,引导园区内写字楼寻找到与之相对应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同时也引导使用人和管理人在园区内寻找到与之相对应的写字楼,为使用人提供安全、安静、快捷、周到、细致、极具个性化、全天侯的服务。4、?标准针对写字楼使用人接受服务的结果制订规范。5、?本标准适用于商会会员所开发或/和管理的本标准所定义的写字楼。二、??定义1、?写字楼:本标准所称“写字楼”,是指位于园区内,以办公为主要使用目的、按照北京市统一规划建设、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10000m2)以上、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办公楼房。2、?达标写字楼,本标准所称“达标写字楼”,是指达到本标准所列全部数额和比例指标且商会认为执行本标准效果良好的写字楼。3、?使用人:是指按照本标准接受服务的写字楼实际使用人,包括实际使用写字楼的产权人和承租人。4、?管理人:是指按照本标准提供服务并管理写字楼的法人机构,包括写字楼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如果本标准没有特别的相反规定,则提供本标准所述服务的义务和责任由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连带承担。5、?服务:是指管理人按照本标准的规定,组织全职的专业人员,利用写字楼主体建筑、周边环境、内在设备设施、其他配套设施,满足使用人的需要,解决使用人所遇问题,并为此收取报酬的行为。6、?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指由写字楼的产权人、使用人通过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该写字楼区域内产权人、使用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主体。7、?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北京市政府、市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颁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三、??主体建筑和服务1、?主体建筑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