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项目名称:年月日序号标准内容规定分值评分细则省评分值部评分值一基础管理221、按规划要求建设,房屋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1符合1.0,不符合02、己办理接管验收手续1符合1.0,不符合03、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1符合1.0,不符合04、建设单位在租售大厦前,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1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5、在房屋销售合同签订时,购房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责权利明确1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6、建立维修基金,其管理、使用、续筹符合有关规定1符合1.0,已建立但管理、使用、续筹不符合规定扣0.5,未建立07、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与使用人公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1完善1.0,基本完善0.5,不完善08、业主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并按章程履行职责1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9、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1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10、物业管理企业制订争创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1符合1.0,不符合011、大厦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2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1.0,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2: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0.5,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512、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1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着装及标志符合0.3,不符合0l3、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