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行业半年报1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城投行业报告一、城投行业政策及要闻1.2018年上半年,监管政策延续了密集出台的态势,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一方面支持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发行债券,另一方面严防城投公司依托政府信用无序举债,进一步规范了城投公司的融资行为。2018年上半年,在金融防风险、强监管的主线引领下,对地方政府债务和城投企业融资的监管延续了高压态势,监管政策频出。34号文、194号文、23号文、资管新规等文件陆续出台,沿袭了“开前门、堵后门”的整体思路,对地方政府以及城投行业的融资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2018年上半年出台主要政策详见附件1)开前门方面,一是从财政改革角度推动对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匹配的支持。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一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责任将从地方政府转移至中央政府,为后续优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了引领和支撑。二是实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品种双提升。政府预算将地方专项债务额度从2017年的8,000亿元提升到13,550亿元;推出了棚改专项债的试点,进一步丰富了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品种,规范了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三是进一步鼓励在限额和预算框架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并提供各种利好条件。如34号文强调要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同时要求加快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的置换工作;鼓励地方政府提前公布发债计划,鼓励适当增加单只债券规模,推出了15年、18年的长期限品种,允许借新还旧。堵后门方面,一是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和审查,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如15号文要求人大要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其中政府债务为审查和监管的内容之一。34号文重申了要对规范地方政府的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着力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通过强化监管和市场化手段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是进一步剥离城投企业的政府信用,双管齐下管控政府隐形债务,规范城投企业融资。一方面194号文禁止地方融资平台作为融资人依托政府信用进行举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规范土地储备资金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