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深圳、上海、广州、北京位居前四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课题组负责人:陈晨星、耿雁冰课题组学术指导:黄朗辉(原国家统计局司长)课题组成员:定军、年可可设计:邓居轩过去一年里,中国为企业改善营商环境实施的改革数量创下纪录,不同地区和城市,针对营商环境纷纷提出了具体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国际竞争力”,“要求一些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决定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会议指出,建立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工作机制,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会议决定,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逐步在全国推开,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让企业有切身感受,使中国继续成为中外投资发展的热土。根据国务院的要求,2018年底前在22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2019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2020年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在国内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的背景下,国内主要城市的营商环境在过去的一年里究竟有哪些改善?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课题组根据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发布的数据,从2017年开始对全国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共35个大中城市的营商环境进行了评价。2018年,课题组继续对中国的城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研究。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排名发生了较大变化,深圳、上海、广州、北京、重庆依然位居2018年全国营商环境指数前5名,深圳从去年的第三名跃升至排行榜首位,上海从去年的第四名上升至第二名,而广州从去年的第一名下滑至第三名,北京从去年的第二位下滑至第四名,重庆仍然稳居国内第五名。其他进入前十名的城市依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