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认购协议书甲方:担保有限公司乙方:(股东个人),身份证号码: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促进企业的高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增资扩股股份,根据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鉴于:担保有限公司(甲方)是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万元。根据甲方2014年02月第一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担保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决定本次增资20000万元扩股总额为2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公司股本总额达到30000万股。3、乙方已对甲方进行了考察和了解,自愿按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和条件认购新增股本。认购及投资目的: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长期合作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合作中共同发展,利益共享。第二条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1、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以占甲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33.33%的比例为份额进行认购,但认购总份额不得超过甲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33.33%;2、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认购的股份价格,以甲方经审计后的2013年会计报表中每股净资产为基数进行适当溢价认购。最终认购每股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确认为准;3、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现金认购,如用外币认购则以外币到达甲方开户银行账户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当日挂牌外汇价格进行兑换折算为人民币;4、新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叫入股手续。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认购10000万股整,计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壹亿元整)。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应于2014年3月5日之前汇至甲方开户银行的制定银行账户中。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乙方汇入的股份认购款项当日,向乙方出具认购股份资金收据。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1、在乙方投资入股前,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入股比例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变更;2、若乙方在本次募股中存在虚假行为,甲方有权单方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