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协议书甲方名称:乙方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现住址:电话:联系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甲方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X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X%股权。二、股权认购条件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担任公司内X职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并且协议生效后仍将在公司工作至少两年。三、股权认购行权期乙方行权期限为两年,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行权期内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四、乙方的行权选择权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内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五、行权期的考核标准1、乙方被公司聘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X%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X万元或者业绩指标为X。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行权期内每年考核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六、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在行权期内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接触劳动协议关系的;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