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合同案例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一、引言福建首富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的股权纠纷案,用“巅峰对决”这样的词来形容这起诉讼案的气势,似乎都不为过。这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标的经济纠纷在经济界、法律界掀起巨大波澜。22亿多现金,近30个月的漫长等待,陈发树此前令人称道的投资项目化为一场尴尬的官司。云南红塔与陈发树之间的争议孰是孰非,且不论现行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如果时任新华都总裁的唐骏多花上10分钟的时间仔细看看合同条款的描述,如果陈发树具有法律意识聘请专业人员来审核把关,其就不会如此大意掉进云南红塔设置的合同陷阱,就不会因为合同中的一句话损失60亿。二、导入防范法律风险的最好途径就是聘请专业律师来把关(法律顾问、方案设计、拟定合同、参与谈判等),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最大程度降低经营风险。当福建首富、新华都董事长陈发树,获知最高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其与云南红塔集团法律纠纷及调解失败的结果时,不免会感到北京入冬之后的阵阵寒意。2013年4月27日最高法院一审公开审理,驳回陈发树投资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诉讼请求。已经陷入4年僵局的陈发树在该案中,依然毫无进展。这个标的最大、拖的时间长、首富告垄断国企等一系列标签式特点的案子,引起媒体和法学界广泛关注,被称为企业版的“秋菊打官司”。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本案纠纷旷日持久并引起媒体界、法学界、经济界等各类人群的广泛关注,且看下述案情及分析。三、基本案情原告:陈发树(乙方)被告:云南红塔集团(甲方)2009年9月10日,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红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发树购买红塔集团所持有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白药)12.32%股份(约6581万股),购买总价为人民币22亿元,在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全部支付给红塔集团。但在合同生效条款中,双方约定:《股权转让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如果转让得不到主管机构的批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将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