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问答整理--------股权纠纷篇1.问:于一个公司而言.该公司是否可就股权纠纷起诉股东?答:股权纠纷的形式主要有四种:出资纠纷.股东权利纠纷.股东分红纠纷.股权转让纠纷.除了因出资导致的纠纷公司可以起诉该欠资股东外.其余纠纷公司均不能做为主体诉讼.2.问:朋友甲和商人L合作办公司注册资本50W,公司股份朋友占40%,商人L占60%这里面要提一下,朋友甲可能没有投资20W那么多,约有10W的样子,其他是技术股3个月后朋友甲由于对L的管理方式不满,要退出公司遂与L达成一股权转让协议将该公司自己40%的股权折价成人民币5W一次性转让给L协议签署当天就去过户了股权并且去公证处公证过协议约定L半年内付清这5W现半年已过,L以公司亏损为由拒不付款并且L威胁说他只要申请破产,我朋友甲一分钱也别想拿到请问如果起诉L的话甲胜算几何?答:你好,有十分胜算,但关键在L是否有资产,也就是说有不有还钱的能力。现在他是否申请公司破产,与你朋友一点关系都没有。做为诉讼主体的是L,而非公司,因为股权是转让给L个人的。只要L有资产,有钱,这个5W是一定可以拿得回来的。3.问:股权转让纠纷如何解决?答: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述诉讼中,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问:我现在已经从前公司离职,但当初公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