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一、股权激励的模式(一)两大类:权益结算类、现金结算类业绩股票限制性股票股权期权权益结算类员工持股计划等业绩单元虚拟股权股权增值权现金结算类利润分享计划等(二)两种模式优缺点分析1.权益结算模式优缺点优点:1)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激励效果明显;2)公司不需要支付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1)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化;2)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2.现金结算模式优缺点优点:1)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2)原股东股权比例不会稀释。缺点:1)激励作用较弱;2)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现金支付压力较大。(三)二、标的股权的来源、数量(一)股权来源:向现有股东回购股权转让向激励对象增发股份1.《公司法》第142条规定:“股东大会决议,所回购的股份应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收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注意:是发行股份而不是实缴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的税后利润支出。”有限公司不能回购2.《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3.《公司法》规定:“50人/200人限制;原股东对新增资本享有优先认购权”。处理方式:a、公司章程规定,明确用于股权激励的新增资本原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b、公司股东会就股权激励事项单独表决放弃优先权。前者更稳定。3、员工股权激励不同持股方式(权益结算类才有讨论的意义)(一)模式公司员工公司员工拟上市公司合伙企业公司员工拟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拟上市公司(直接持股)(间接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