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使用说明1、本合同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股权提供质押担保;2、本合同书中空白部分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3、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甲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质权人(乙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与本合同质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2.为确保质权人基于主合同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出质人同意以股权质押的方式向质权人提供担保。经本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就股权质押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质押股权质押股权即本合同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合同和质押担保范围1.本股权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与质权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基于上述主合同享有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