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朗姿股份”或“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定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285万份股票期权。为配合该计划的实施,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目的、原则本办法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态度、能力、业绩等工作绩效的正确评价,进而积极地利用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实现股票期权激励与本人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紧密结合。二、考核组织职责权限1、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2、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3、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三、考核对象1、中国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中国籍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中国籍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四、考核项目(指标)、考核方法及考核期间21、考核项目(指标)运用平衡计分卡(BSC)的概念,针对股权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与学习成长四个维度考虑应关注的关键增值领域,将关键增值领域转化为可衡量的关键绩效指标,其中:(1)财务维度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标:销售额/回款额及其增长率;净利润额等;(2)客户维度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客户满意度;(3)内部流程维度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标:营运管理、“四化”(即标准化、程序化、数据化和IT化)建设;(4)学习与成长维度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标:组织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对于股权激励对象中的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绩效指标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部门绩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