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书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护照: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委托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1条委托内容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9%的股权。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目标公司29%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3.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所有股东权利全部由乙方行使。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目标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