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与股权代持协议书第2页共5页股权代持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注册号/身份证号: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注册号/身份证号:(以上甲方为实际投资人,乙方为代持股东)鉴于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并已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为拓展公司发展领域,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现有股东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股权委托给乙方代持,乙方同意接收该部分股权,并成为公司显名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比例的股权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代持关系的确立1、甲方作为实际投资人,合法持有公司%的股权,并已全面履行了股东义务,现甲方将其中%的股权委托给乙方代持。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自愿成为公司显名股东。3、代持期限: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4、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回购协议》,并办理股权过户登记。《股权转让协议》作为双方在工商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之用,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参照本协议执行;《股权回购协议》作为双方合作关系结束后,甲方收回股权之用。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并不基于将股权转让给乙方代持而丧失股东权利,亦不能基于此而免除股东的义务。第3页共5页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仍然以股东的身份参加股东会会议,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资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