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持股协议甲方:住所地:电话:乙方:住所地:电话:丙方:公司住所地:电话: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使用甲方资金向公司(“丙方”、“A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并代甲方持有基于该股权投资而由甲方实际享有的A公司股权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使用甲方资金人民币万元,向A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代甲方持有基于该股权投资而由甲方实际享有的A公司股权,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甲方资金人民币万元向A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第三条甲方作为实际投资人,对A公司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接受。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第四条乙方仅得以自己名义使用甲方的资金向A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并代甲方持有基于该股权投资而由甲方实际享有的A公司股权。乙方对该等甲方实际享有的A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