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文档在线www.doc365.net联系qq:744421982质量管理体系基本知识培训讲义第一章强制性产品认证第一节概述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缩写为“CCC”,简称“3C”认证)。?3C认证是我国新的安全许可制度,统一并规范了原来的“CCIB认证”和“长城认证”,符合国际贸易通行规则,是我国质量认证体制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政策之一,既能从根本上强制企业提高管理水准和产品质量,又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秩序。?《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1年12月3日发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从今年5月1日起(现已延期至8月1日),凡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19大类132种产品,没有通过3C认证的,一律不准出厂或进口,更不得上市销售。第二节3C认证步骤3C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1认证申请1.1申请单元划分1.2申请资料2型式试验3初始工厂审查4获证后监督4.1认证监督检查频次4.1.1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4.1.2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安全、环保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安全、环保质量方面的投诉并经查实为生产厂责任时;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足够信息表明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4.2监督的内容4.2.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从获证起的四年内,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范围应覆盖附件4的全部内容。每个工厂的复查时间通常为1~2个人日。获证后的第五年,应按附件4的规定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和审查时间与初始工厂审查相同。4.2.2产品一致性检查从获证起,按本规则4.3.1.2条的规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中产品安全、环保性能的检查内容一般为产品例行检查中的制动、灯光调整和排放检测项目,但发生4.5.1.2条所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相应的型式试验项目,当工厂的检测条件不具备时应封样送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