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室管理规定第一条电脑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电脑室人员进入电脑室。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第二条电脑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第三条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得将信息载体带出电脑室。第四条电脑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第五条电脑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第六条严禁将电脑用开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第七条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